来源:中科财经
半年报出炉的北京银行宣布聘任郭轶锋为副行长,将形成“一正四副”的管理层架构
近日,北京银行(601169.SH)公布了半年报,同时管理层亦迎来调整。该行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轶锋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但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若郭轶锋任职资格获核准后,北京银行将形成“一正四副”的管理层架构。
北京银行原董事长闫冰竹被查后,该行掀起反腐风波。商业银行高管贪腐容易引发资产质量下滑,进而触发金融风险。北京银行的资产质量亦引发市场关注,今年上半年,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31%,北京银行管理层变动信贷资产质量引发关注在17家A股城商行中排行倒数第五位。与北京银行资产规模相当的江苏银行(600919.SH)、上海银行(601229.SH),其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9%、1.21%。
管理层变动
2024年半年报披露,北京银行的行长为杨书剑,三名副行长分别为魏德勇、王健、戴炜。近日,北京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郭轶锋为副行长的议案。若郭轶锋任职资格获核准后,北京银行将形成“一正四副”的管理层架构。
今年5月9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副行长韩旭因工作调动,向本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其所担任的副行长职务。同日,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官网信息显示,韩旭担任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今年6月7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高峰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谨此对高峰为北京银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2023年6月12日,北京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高峰担任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北京银行在2023年年报中指出,高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批复。记者查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发现,监管部门至今未核准高峰的任职资格。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原银保监会在2013年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不得履职。去年6月至今年6月期间,高峰是否已在北京银行正式履职外界尚不得而知。
重组贷款增长
2021-2023年,北京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4%、1.43%、1.32%,出现逐年走低的趋势。北京银行亦在2023年年报中提及,有序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坚持推进从“管理不良资产”到“经营 管理不良资产”的转变,持续加强对全行大额不良资产的集中统筹分类管理,加快大额项目风险化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经营、化解、处置不良资产。
北京银行与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均为资产规模超过3万亿元的城商行。今年上半年,北京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31%,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同期,江苏银行、上海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9%、1.21%。北京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虽出现下降趋势,但不及另外两家资产规模相当的银行。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不良贷款率持续走低,北京银行重组贷款余额却出现增长。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2021-2023年,该行的重组贷款余额分别为116.64亿元、110.68亿元、151.7亿元。
2007年,原银监会印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规定,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则对于重组贷款的性质认定发生了改变。《办法》规定,重组前为正常类或关注类的资产,以及对现有债务提供的再融资,重组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观察期内符合不良认定标准的应下调为不良资产,并重新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认定为不良资产后满足相关要求的,可上调为关注类。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简单来说,《办法》实施后,部分符合条件的重组贷款可以不被认定为不良资产。
不良率实现三连降的背后,北京银行关注类贷款余额及占比也呈现逐渐上升的情况,而关注类贷款往往作为银行不良贷款的“蓄水池”。2021-2023年,北京银行的关注类贷款余额分别为247.24亿元、289.7亿元、358.47亿元,占比分别为1.48%、1.61%、1.78%。
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业务,一直以来也是监管部门从严监管的业务。北京银行亦因信贷违规收到多张罚单。去年6月,北京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向不具有借款资质的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及个人贷款,信用卡资金管理不审慎等十四项违规行为被原北京银保监局处以4830万元的大额罚款。进入2024年,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北京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计收到11张罚单(以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统计口径),合计被罚没金额为519万元。记者梳理上述罚单发现,违规事由包括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EAST信贷业务数据漏报、对公信贷分户账数据错报等。
针对北京银行高管变动及经营业务等问题,记者致函北京银行,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