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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改组省级农商行?河南省联社改革方式有点迷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卢梦雪北京报道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成立还不到一年,河南又表示,要改组为统一法人的“河南农商银行”。

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和地方债务风险,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

通过建立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进行农信社改革的方案,河南省“筹备已久”,相关方案在2018年3月就已提交,如今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成立不到一年,为何又要改为组建全省统一法人的河南农商银行?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未对此给予回复。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农信社改革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而本轮农信社改革中,部分省份因为顶层设计不到位、事先研究筹划不周全等问题,从而导致了改革过程中的反复与折腾。建议国家层面加强农信社改革的顶层设计,加快出台全面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联合银行模式行不通?

在“一省一策”政策的引导下,各地省联社改革步伐正在加速推进,2023年以来,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农商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等多家新“万亿银行”揭牌开业。其中,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于2023年11月揭牌成立。

根据各省相关公告,至今已有浙江、山西、河南、四川、辽宁、广西、海南7家省联社完成改制。

然而,记者注意到,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和地方债务风险。其中包括,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统筹推动中小银行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问题股东、多源补充资本。加快实施省、市、县三级化债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如今,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尚不足一年,河南为何又要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

当前,讨论较多的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有四种,即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一般来讲,一个省份会选择其中一个改革模式推进改革。

以河南为例,早在2018年3月,时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透露,建立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方案已报原银监会审批。2022年11月,河南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农信社改革方案获得原银保监会批准。2023年11月7日,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揭牌成立。

对于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是否要改制为河南农商行的相关问题,7月24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对外客服电话,注意到该行语音提示为“欢迎致电河南农商银行”。后续,记者致电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年报中披露的电话进行采访,该行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且无法透露相关部门电话,当记者提出是否可以帮忙向相关部门反馈相关事宜时,该工作人员挂断电话。后续,记者向该行公开邮箱发送邮件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尽管之前已经听说河南要改制为河南农商银行,但我仍然觉得十分诧异。”董希淼表示,他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当前的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既是管理机构,又是经营机构,而将要组建的河南农商银行,是全省统一法人的形式,就是一家商业银行,省内其他农商行、农信社将改为其分支机构。

“这是这轮农信社改革缺乏顶层设计的后果之一。”董希淼表示,农信社改革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而本轮农信社改革中,在部分省份出现了顶层设计不到位、事先研究筹划不周全等问题,从而导致了改革过程中的反复与折腾。

两种改革方式有何差异

从省联社改革模式来看,当前选择成立省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和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省份都比较多。

在已完成改制的浙江、山西、河南、四川、辽宁、广西、海南7家省联社中,辽宁、海南选择组建省级农商银行,其余5个省份选择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江西、甘肃、湖北、贵州等省份也表示选择了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改革模式。

但目前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组建方式也主要分为“自下而上”以及“自上而下”参股控股两种模式,其中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选择的是“自下而上入股”的模式,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采取的是“自上而下逐级参股控股”的模式。

具体来看,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主要通过省政府注资、引入合格社会资本等方式进行,在股权上为“省参市、市参县”,又要改组省级农商行?河南省联社改革方式有点迷探索自上而下的逐级参股、控股;在治理上,设有9名董事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更接近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县域法人地位仍保持不变,省辖市城区机构实施整合。当前,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为郝惊涛,党委副书记、行长为王炯。

董希淼分析指出,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或存量风险较大的省(区),这种模式有一定意义。而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

“改革模式和方案并无优劣之分,地方政府应从实际情况和地方财力出发,选择适合本省的改革模式。”董希淼表示,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部分地区应将化解农信社风险放在首位,而不是急于进行省联社体制改革。本轮农信社改革中,部分省份出现了顶层设计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在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统筹安排,进一步明确这一轮改革化险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确保改革化险工作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从而杜绝像河南省那样的反复折腾,降低改革化险成本。

责任编辑:孟俊莲主编:张志伟